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转让进场交易探析
产权市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日趋成熟,不再仅仅是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国资退出的平台,已逐渐发展成为综合类的产权交易大市场。其中,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及自身资产转让也已越来越多进入产权市场进行交易(以下简称“进场交易”)。近年来,浙江产权交易所已先后成功完成多宗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转让进场交易项目。在这些项目运作过程中,除常规转让的共同点外,也有其特殊的一面,如何做好这些项目转让,对接证券市场,扩大产权交易所的业务范围和功能,具有较大的影响。
1 为什么需要进场交易?
上市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其投资者由成千上万的社会公众所构成,因此,上市公司又被称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紧密相联。上市公司转让其对外投资往往涉及重大经营决策,上市公司也通常借此调整公司经营结构及投资方向。程序上,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在转让成交金额或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既定标准的,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可参看《上市规则》);对相关指标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才要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并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股权转让交易报中国证监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而广大的公众投资者一般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相对简单的信息披露了解所投资的上市公司这一经营决策内容。对于控股股东在此过程中是否有截留、挪用等故意侵犯从属公司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控股股东利用隐形化的非公允关联交易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般很难发现,更难有效预防和杜绝。
1.1 阳光交易
上市公司治理的重大难题,可以通过产权市场进行阳光交易来解决。产权市场交易标的不受成交金额或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既定标准的限制,大小标的都可以进场交易。通过进场阳光化的交易,全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市场发现买家,发现价格,杜绝暗箱操作,杜绝控股股东的隐性化交易;让公众投资者享有虎扑nba的知情权、监督权。国有资产需要阳光化交易去腐,上市公司同样需要阳光化交易来接受公众监督,以保护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2 市场定价
价格决定一切。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一般由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转让往往涉及上市公司收益、投资发展方向的调整,进而影响股权,与公众投资者利益休戚相关。然而,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转让如何定价?定价是否合理?在定价过程中,控股股东是否借此低价转移上市公司资产?特别是针对关联交易,证券交易所虽然也有严格监管机制,但是证券交易所也无法判断股权转让的价格,往往依照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来进行披露,但价格是否为真实的市场价格,证券交易所在监管上,其实是需要一张有利的价格证明的,而上市公司本身,为了反映其真实交易也需要一个防伪标签。进场交易能最大限度的发现买家,发现价格,经过产权市场检验,反映的才是真正的价格。如转让结果最终形成关联交易,这样的关联交易价格是被市场证明合理,公允的。这个公允的价格因此就具有了公信力,从而让监管机构放心,增强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1.3 税务依据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以及税务机关审核、评估关联交易均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 独立交易原则具体是指完全独立的无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市场条件下所采用的计价标准或价格来处理其相互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又称为“公平独立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正常交易原则”等等。
证券市场交易的是上市公司股份,而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转让的交易以往大多数自行成交,很难体现交易是否公平、独立,上市公司对自我交易公平性的证明力,也实在有限。这样的交易其实是缺乏一个公平、有序、独立的交易市场。而产权市场一直坚持独立交易的原则,在产权市场交易就能真正实现公平、独立交易,也正是这样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能决定价格、发现真正价值,挤出人为附加的泡沫。所以目前很多税务机关对大宗交易无法审核、评估时往往会推荐企业来产权市场,也因此非国有上市公司子公司转让会进场交易。
1.4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应切实履行对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义务,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可能对股票交易产生影响的重要信息。但往往这些信息披露,仅能披露到转让事实的发生,而对转让过程,不可能也无法进行完整地披露,对于这个问题产权市场可以顺理成章解决。进场交易强调过程清晰透明、程序公开,披露的内容也是上市公司在转让过程中所应披露的内容,而对于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能做到予以保密。
产权市场对股权交易过程的发布,也可以作为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依据。在实践过程,上市公司对相关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的发布,证券交易所就要求上市公司凭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相关文件进行。由此,证券交易所对产权交易所文件的认可度可见一斑。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度越高,可信任程度也就越高。
2 两个市场如何对接?
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场交易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可有效结合。
2.1 程序对接
上市公司在进场交易前,内部程序上,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一般上市公司内部也会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转让对外投资有所规定的,由公司首先按照以上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后方可执行。按照所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应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仍应该履行。这些程序是否到位也成为股权能否进场交易的条件,同时也是产权交易所审核的程序之一。进场后,发挥进场交易挂牌的功能:产权交易所以公开、公平、公证为原则,以市场发现价值,最大程度的帮助转让方(上市公司)征集意向受让方,从中找出买家。
对于上市公司,进场前和进场后相关程序按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进场整个过程则交由产权交易所进行把关,鉴证。这样,股权转让的全过程做到了及时、透明,让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放心。
2.2 信息披露对接
进场后,根据产权交易所按程序公示的信息内容和反馈给上市公司的相关通知函告,证券交易所披露该转让事项进展公告。进场过程的信息披露由产权交易所较证券交易所更为全面的全过程披露,更易监管。
投资者对于项目转让信息的进展情况,既可以通过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出来,也可以通过产权交易所了解项目的进展详情。
结语:综上分析,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转让进入产权市场,是可行的,也证明在此方面证券市场与产权市场是可以很好有效对接的。■
(作者为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曾晶晶)